沪深交易所拟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。
6月27日,沪深交易所发布公告称,为进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,提升定价效率,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,起草了关于《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,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%调整为10%,调整后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,现就有关安排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主要要点如下:
1.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%调整为10%;
2.同步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异常波动指标,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;
3.要求会员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,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提示工作,引导投资者理性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。
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,即当日交易价格相较前一日收盘价的最大涨幅比例或跌幅比例,是一项重要的交易机制。目前,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%,与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。近年来,有的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频繁触及涨跌停板,连续多日涨停或跌停现象较为突出,频繁触发异常波动指标,定价效率有进一步优《nba手机极速体育》化空间。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%,主板普通股票为10%。统一主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,有利于减少机制差异,提升定价效率,减少过度炒作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沪深交易所指出,从科创板、创业板运行实践来看,统一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与主板其他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,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但投资者应当注意,涨跌幅限制调整后股票日内可波动空间更大,投资者需充分了解风险警示制度、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被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,特别关注相关提示性公告,根据自身财务状况、风险承受能力等,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风险警示股票,避免遭受损失。
本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一是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%调整为10%,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。
二是同步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异常波动指标,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。
三是要求会员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,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提示工作,引导投资者理性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。
其中,为保证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工作平稳落地,交易所对其他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适应性调整。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从5%调整至10%后,异常波动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标准中,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阈值将从±12%调整为±20%,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。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其他交易制度没有变化,如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应签署风险揭示书、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当日累计买入数量不超过50万股等要求保持不变。交易监管方面,现行《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》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更严格的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,本次仍保持不变。
沪深交易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将严密监控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情况,加强异常交易监管和交易行为核查,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下一步,将贯彻落实“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”要求,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,持续完善基础交易制度,不断强化交易监管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责任编辑:刘万里 SF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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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 金檀 【编辑:默多克 】